本合同订立于:中国广东省深圳市甲方公司
合同双方:
甲 方:深圳市经典花妃时装有限公司
法定地址:深圳市丹竹头雅宝路9号丹竹头高新科技园2园1座2楼
乙方:
法定地址:
一、特许经营权
甲方特许乙方于____省_____市________________商场销售花妃系列服饰产品。 本合同生效后,乙方即享有特许经营权。特许经营权指乙方在本合约有效期内和在本条款之指定地址内独家开设花妃专卖店(专柜)之权利。
二、特许经营期及代理资格
2.1 特许经营期为__年,从_____ 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 年______月 ______日止。
2.2 乙方首批向甲方进货额需达到人民币________万元;此后一年四个季度中每个季 度向甲方进货额需达到人民币______万元,当季进货额未完成时,甲方有权取消乙方的特许经营权并终止合同。若乙方完成甲方规定的进货额,合同期满时将享有优先续约权
2.3乙方须在签订本合同的同时向甲方缴纳首批货款
三、供货方式、价格与滞留货款的规定:
3.1 每年分两季(春夏季为1_2月、秋冬季为7_8月)订货。
3.2 必须执行规定的订金及购货款的交付时间与金额,否则将会直接影响乙方供 货时间与供、补货数量。
3.3 对于未按甲方规定执行的,造成供、补货及其他问题,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3.4 配售货品由甲方以统一出厂价售于乙方,由甲方配货的出厂价是全国统一零售价格的_____折。
四、提货与退货的规定
4.1 乙方必须详细写明收货地址、收货人、联系电话、运输方式给甲方,若有指定发货地点的,必须特别注明。
4.2 乙方自行选择提货方式并安排提货,如需甲方代为托运(航空、火车或汽车) ,乙方须提供委托书并负责运费、保险费等一切费用,由甲方从乙方货款中扣除。
4.3 乙方在提货时应及时验货(包括检查外包装是否损坏,重量是否相符)如发现所提取产品的数量不符,若是运输部门出现问题造成短少损坏,须提供运输部门的证明,以 便索赔,若是甲方发货出现问题,应在提货后当日内提出书面异议,并有甲方签收,否 则,视为验收妥当。退回的货品,其质量问题经甲方质检部门核实非乙方原因所致,可 予以换补。
4.4 乙方退货时,填写甲方地址,收货人一律填写裴宇收并注明市内提货,不要 机场自提,否则收不到货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负责。
4.5 乙方退货费用由乙方负责,若要甲方垫付,在乙方货款中扣除。
五、换货规定:
5.1 甲方给予乙方按实际进货额____%换货(由公司配货,换码不计入换货比例),打折物品不在之列。
5.2 换货只限于换货时限内当季产品,不能跨季换货。
5.3 乙方换的产品,必须符合质量完好无损,唛头和吊牌不缺、包装完整、无破损的要求,经甲方质检部门鉴定不符合换货要求的产品,不予换货。
5.4 甲方在收到乙方换的产品后要及时进行清理、确认,并以书面形式知会乙方,同时将不予换货的产品退回乙方,费用由乙方承担。
6.5 乙方若超额换货时,甲方将无条件把超额部分退返,由此发生的往返费用由 乙方承担。
5.6 乙方换货前必须提前以传真形式将所需换货的明细报到甲方,待甲方同意后 ,方可进行换货。
5.7 每季可换的产品须在货品发出后30天之内调换,过期不可调换。
六、应尽义务与违约责任
6.1 乙方应努力推广及扩大花妃服装品牌知名度和经营地市场占有率。
6.2 除本合约规定的特许经营店地址或地区以外,乙方不得在其它地区间接或直 接售卖甲方产品(除甲方批准的区域外)。
6.3 乙方应于每周一、四上午将销售报表传真给甲方,以便甲方协助乙方及时把 握市场走势提高市场竞争力。
6.4 不得以甲方名义申请任何营业执照或相同之产品。
6.5 不得自行制造与甲方产品类同或相同之产品。
6.6 不得在花妃特许经营店内售卖或展示任何非甲方提供之货品。
6.7 不得拆除、掩盖或以其它方式对甲方产品之商标、标签,或其他指示标记进 行侵犯或损害。
6.8 乙方如发现有外来损害或侵犯甲方知识产权的行为,应立即向甲方通告,并 会同当地有关部门予以杳处。
6.9 不可将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益,责任转让。
6.10 乙方在特许经营期内所发生的一切债务及法律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七、合同终止与帐务清算
7.1 违反本合同条款中的任何一条,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7.2 合同期满双方不再续约,则合同自行终止。
7.3 合同期满后45天内甲方将对帐无误后的剩余货款退还乙方。
7.4 合同终止后,乙方无权以任何方式继续行使本合同授予的任何权利。
7.5 甲方不承担乙方由于经营不善所造成的任何损失。
八、争议解决
8.1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8.2 如经协商仍有争议,双方可直接在合同签署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8.3 此合同在乙方首批货款付清后生效。
8.4 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8.5 本合同从签订之日起,即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委托代表(签名): 法定代表/委托代表(签名):
开户银行:农行深圳分行
户名: 裴宇
银行帐号:9559980129121322017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0755-263299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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